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学校已超过使用年限、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且公示无异议的报废资产作公开竞价处置。现场竞价共两轮,竞买方独立报价,每轮现场公开唱价,以第二轮出价最高的企业或个体获得购买权。
经评审小组评定,本次报废资产处置公开竞价成交单位为石家庄旭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