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就2019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一)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设备和家具。
设备、家具最低使用年限见附件1。
(二)虽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经科学认证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和家具。
二、报废处置流程
(一)报废申请:资产领用人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从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系统账号为职工工号,密码询资产管理员,格式见附件2)。
(二)报废鉴定:(1)单价2~10万元的设备,资产使用单位组织专家技术鉴定;(2)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资产使用单位向我处申请组织专家技术鉴定。(鉴定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精度、主要技术指标、损坏的程度及有关修复价值等)。
(三)单位审批:资产管理员统计申请情况,填写拟报废资产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审核入库: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核对账物,收集入库;资产管理员依据审核、核对账目情况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
(五)学校处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置。
(六)账目调整:学校报省教育厅批复,下账。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拟报废资产统计表、处置报告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636249488;Email:1062043103@qq.com;办公地点:图书馆东区204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把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出口关,能正常使用的资产尽量坚持使用,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坚决不允许报废,能调剂使用的优先选择调剂的方式处置。
(二)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三)资产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入库。
(四)请各二级单位领导在申请报废时,要结合学校、单位实际状况,做好资产报废计划,逐步分批次申请报废。
附件:
1. 常见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2. 使用人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3. 使用单位拟报废资产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31日
常见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
资产品目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通用设备 |
计算机设备(含笔记本) |
6 |
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 |
6 |
传真机 |
6 |
扫描仪 |
6 |
碎纸机 |
6 |
投影仪 |
8 |
照相(摄像)机 |
8 |
空调 |
10 |
图书档案设备 |
5 |
机械设备 |
10 |
电气设备 |
5 |
通信设备 |
5 |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5 |
仪器仪表 |
5 |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
5 |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
5 |
专用设备 |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
20 |
工程机械 |
10 |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10 |
饮料加工设备 |
10 |
造纸和印刷机械 |
10 |
医疗设备 |
5 |
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
5 |
安全生产设备 |
10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10 |
公安专用设备 |
3 |
专用仪器仪表 |
5 |
文艺设备 |
5 |
体育设备 |
5 |
娱乐设备 |
5 |
家具、用具及装具 |
家具 |
15 |
学生用家具类(桌、椅、柜等) |
5 |
用具、装具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