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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汉师校发【201935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20191230日至2020313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学校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清查,查找“账物卡”是否相符、盘亏盘盈等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逐步达到学校固定资产清晰明了、管理规范、配置合理,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两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鲜兰   

副组长:孙丽平

  员:各二级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朱圣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种表格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中期组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组织资产清查业务培训,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资产核查和调整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

(二)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912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验收入账的固定资产。

(二)内容:房屋、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

四、资产清查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91230-202015日)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3.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阶段(202016-220日)

各二级单位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按要求开展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填写相应表格,撰写自查报告。具体方法如下:

1.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清查:首先,依据资产管理系统查询统计单位台账,逐件核对在账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然后,对账与实物相符的资产填写《账实相符资产明细表》,对有账无物(盘亏)的资产填写《盘亏资产明细表》,对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填写《盘盈资产明细表》。最后,完善资产信息库。

2.房屋的清查:全面清查单位用房情况,填写《校属单位房屋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核查阶段(2020221-228日) 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单位自查材料,以普查或抽查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今年重点核查“账物卡”的一致性、实物与条码标签的一致性(实物上是否粘贴有条码标签),特别是2019年新增资产。

核查中,若发现有资产账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就停止核查,该单位需重新自查。

(四)整改阶段(202032-313日)

1.固定资产的确认:各二级单位依据资产核查结果,完善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库和相关台账,其中,纸质档案要报送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

2.遗留问题的处理

1)盘亏资产的处理。各二级单位对照《盘亏资产明细表》,查清盘亏原因,向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提供盘亏资产的原使用人、保管人或证明人书面证明材料等。

2)盘盈资产的处理。各二级单位对照《盘盈资产明细表》,提供盘盈资产的情况说明、确定价值的依据(发票、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等。

3.资产管理台账的建立: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汇总各二级单位盘亏、盘盈资产情况,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规定报批,完善学校固定资产台账,并协助各二级单位建立资产分户台账及仪器设备档案。

4.压实条码标签与实物一致性的管理:各二级单位将验收时领取的条码标签粘贴到对应的固定资产上。

5.总结评比:资产清查办公室将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将清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全校通报。

五、资产清查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单位私自占用的房间,需注明房间的地点和占用原因,原则上由学校收回后统一调配。

(二)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三定”, 即每件(项)资产定岗(管理人)、定人(使用人)、定位(所属科室或实验室及存放地点),特别是仪器设备,要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和使用台账。

(三)资产管理员需仔细核对资产的名称、型号、出厂号、仪器设备编号等信息与条码标签是否一致。

(四)对账物不清或账与实物不符的情况,要主动查找原因,及时向资产清查办公室反馈情况;对盘亏、盘盈的资产或未经许可占用的房屋,故意隐瞒不报者,视情况全校通报。 

(五)各科研机构或团体的固定资产,暂单独建账,纳入挂靠单位统一管理。

(六)低值耐用资产需填写《耐用低值资产明细表》。

(七)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2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档):

1.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资产清查登记表》;

3.《耐用低值资产明细表》(若有);

4.《校属单位房屋使用情况登记表》;

5.《盘亏资产明细表》(若有);

6.《盘盈资产明细表》(若有);

7.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及建议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2019年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一次的资产清查工作是上级要求必做的工作,请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压实责任,确保资产清查不重不漏,结果真实准确。

(二)团结协作,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各二级单位在清查中遇到困难请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须安排1名联络人,负责与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联络、反馈情况等工作。

(三)严明纪律,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资产信息的核实和填报工作,做到不遮掩、不虚报、不瞒报。对资产清查工作组织不力、拖拉、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校通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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