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实验(实训)室“准入制”,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学工部沟通,预留了9月19-20日为全校师生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考核专用时间,各学院利用专用时间积极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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