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实验(实训)室“准入制”,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请各学院做好2019年新进师生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拟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2019年新进师生,其中:新进教师的培训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二、组织工作
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与学工处协商,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预留培训时间;负责提供培训参考资料和考核题库;负责发准入证或准入通知。
2、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师生的培训和考核。
三、培训、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和地点:学院按学工处安排培训的时间段自行确定;
考核时间和地点:学院根据本院实际,9月底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1、请学院领导需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准入制度(高校常规要求,每年需要上报),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培训、考核和师生准入检查等相关工作。
2、请学院结合本院专业特点,从我处提供的培训参考资料和题库(见附件)中确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考核试题,其中:试题按百分制组卷。
3、请学院加强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实训室;考核完成后,及时总结并形成报告(含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报告和相关资料报我处存档备查。
4、我处将适时组织全校相关师生(含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兼职实验教师)的培训和考核。
5、学院在培训和考核过程中遇到困难时,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赵进学 联系电话:8846026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实训室安全培训和考核参考资料
1、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理化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考核题库;
5、考核合格名单(空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