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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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和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员工7人,下设国有资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采购管理科共3个科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对学校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物资采购工作的要求,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资产、实验室管理和采购工作,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师生教科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实践平台。

组织架构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资产、采购与招投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验收、入账登记、处置等工作。

3.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报批及效率考评。

4.负责对资产数据库、电子账目进行实时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和上报等。

5.负责国有资产的保险及其理赔等。

6.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及公有房屋确权、建档与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用房的调配。

8.负责规范各类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或协助完成各类实验室检查和评价。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和效益考评工作。

9.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培训及考核工作。

10.协助做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立项建设与后续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以及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签订。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与各单位公文、通知、通告、信函、报刊的收发传达工作;

2、负责部门工会的会务工作;

3、负责部门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和办公用品配置工作;

4、负责部门办公系统、部门网页等平台的信息更新、发布及维护工作;

5、负责部门人员考勤、假期值班安排、聘期考核、年终绩效上报工作;

6、负责部门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签到工作;

7、完成学校及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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