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正文

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快递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作者:         点击:

 

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快递用房招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学校提供场地,由承租商投资并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包括运营系统、技术服务、人工服务及场地装修等。校区2021年秋季学校拟招生1500余人, 2022年、2023年学生人数逐年增加。该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消费人数由意向承租商自行测算。

(一)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快递用房招租

(二)用房地点: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

(三)用房面积:81.58平方米

(四)合同期:3

(五)资源占用费:不低于27410.00/

二、招租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商。

三、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承租商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禁围标串标和恶意竞标;

(二)承租商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有权监督承租商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活动,承租商须持有快递行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与快递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四)学校提供单独计量的水表、电表到房间,水电费价格执行商业用电价格,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承租商按季度交纳水电费;

(五)承租商负责店面门前环境卫生“三包”;

(六)承租商收费应合理透明,应自觉接受师生监督,资费标准上墙明示;

(七)严禁转包、分包。承租商须具备整合校园快递业务的能力,确保快递配送服务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在快递用房处集中办理业务;承租商须与拟进入校园的快递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或与快递公司的代理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代理或合作的快递公司应至少有6家。 

对未很好履行整合职责,且出现未纳入代理或合作的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在校内停留1小时及以上的情形,承租商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违约责任。

(八)承租商应根据学校需求开发相应软件及时通知师生取件(相关费用由承租商自行负责);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如实做好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工作。承租商对校园快递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九)承租商进行店面房改造、装修,需遵守如下规定:

1.承租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主管部门和校方的综合考核及违规处罚。

2.改造、装修方案需经学校批准,费用由承租商全部自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破坏房间内学校设备设施,不得影响校容校貌。

3.承租商若需设置灯箱广告、企业标志等,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内容经学校核准并在指定位置放置,费用由承租商自行承担。

4.承租期满,承租商不得拆除或损坏承租房内外的装修装饰;房内由承租商购置的可移动资产,承租期满后承租商自行处置。

(十)承租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由承租商负责。承租商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负责管理用工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含工资、福利、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等)。

(十一)毕业生离校期间,学校有权另行引进物流公司承担学生行李托运业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

(二)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资质:

1.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国内快递、货物运输、物流配送等相关业务之一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委托人;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近3年内无不良业绩记录,并自愿承诺遵守竞争性谈判须知的相关条款;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运行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3年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六)须有与拟进入校园的快递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或与快递公司的代理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代理或合作的快递公司应至少有6家。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踏勘地点及时间

踏勘地点:丹江口市丹赵路街道办事处学府路1号汉江师范学院。

踏勘时间:202198日上午9时整(集体进校)。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195251051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截至910日下午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核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若有)、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自愿遵守竞争性谈判须知的承诺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近3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声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062043103@qq.com)。

投标保证金:意向承租商最迟于910日下午17 00前将10000.11元投标保证金缴学校财务处(须详细注明公司全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未中标的意向承租商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承租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学校审核合格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21913日上午9:00,投标地点为十堰市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图书馆东区2号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名人员进校。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江师范学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36249488

  箱:1062043103@qq.com

 

 

                        汉江师范学院

                       202193

友情链接: 学校主页 教育部 湖北省教育厅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