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车牌为鄂C00367的日产天籁牌公务用车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46026
下一篇: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低值资产处置公示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