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2024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作报废处置。此次报废处置资产共计3166台/件,资产账面原值总额为482.36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719-8846026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拟处置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明细表
上一篇: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低值资产处置公示
下一篇:关于将供应商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的公告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