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的有关要求,为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充分发动全体师生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推动实验室安全监管从转向“全员共同监督”,以便第一时间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19-8846026
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子邮箱:zhaojinxue@hjnu.edu.cn
欢迎广大师生就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提供隐患的位置、问题描述和现场情况等信息。实验室隐患监管部门对所举报的隐患,应采取措施迅速响应,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22日